第二章 威曼?莫斯迪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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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汤姆森并没有将他所见所闻告诉威曼爵士,其实,也没机会说,并不是他不愿意说。此时,见威曼爵士怒气冲冲的就往黑峰堡的伙食堂走去,他也紧跟其后,想借机提醒一下威曼爵士,却已经太迟了。威曼爵士的寝室离黑峰堡的伙食堂并不是很远,不到一分钟就可以赶到。

    老邓克就威风凛凛的站在伙食堂的门口,手里拿着一把足足有一个人高的铁打的大长勺,沉着脸,一言不发的等着威曼爵士到来,他知道威曼爵士一定会来。

    老邓克穿着黑色粗布衣,系着厨房用粗布围裙,年级虽然很大,胡子也已经发白,但看起来非常精神,精壮,不胖不瘦,脸色红润,两只眼睛深邃而又神秘,眼角的布满卧蚕般的皱纹,精致的五官和菱角分明的脸庞,让人看起来十分舒服,相信年轻时一定是个相貌堂堂的美男子。

    此时,他身边也汇集了几个手握兵器的土生土长的北境黑衣骑士和几个北境守城兵,看来是要来跟老邓克撑腰的。而对面,也匆匆的赶来了几个死忠于威曼爵士的南方黑衣骑士,紧紧的跟随在威曼爵士背后,利箭上弓,对准老邓克他们,双方有点剑拔弩张,很快就要火拼起来的感觉。而这种场景是经常性的发生。世代的恩仇,似乎还没能在南北双方的骑士们身上抹去,稍有一点火花就会点燃。

    威曼爵士虽然脾气火爆,但也不是十足的鲁莽。事实上,他是个很机灵很容易转变态度的人。他清楚,双方要是真正火拼起来,来自南方的这一派绝不会有好结果。他挥手制止了死忠于他的几名黑衣骑士对老邓克他们的挑衅,叫他们把弓收起来。他原本也不想将他的一顿午餐的小事,引发成一场南北黑衣骑士的流血冲突事件,这样的话,也无法跟国王交代。

    他站到老邓克跟前,盯着老邓克看,盯了很久很久,然后,突然哈哈大笑,拍了拍老邓克的胸脯说:“老师傅,你是好样的,公私分明,刚正不阿,我就佩服你这种人。”

    邓克也呵呵的冷笑了几声,但总算可以放下戒备,知道威曼爵士不敢拿他怎么样。

    双方的骑士们和守城兵见长官气消了,也都跟着笑了起来,纷纷将武器收了起来,毕竟,他们也不想彼此拼杀,那是要出人命的。一下子气氛就缓和了下来。

    汤姆森忍不住舒了一口气,虽然他希望看到威曼爵士能够受到一点教训,但真正见到骑士们都掺和进来,引发成内讧,还是有点担心和害怕。

    “怎么回事?见鬼的,怎么全都围在这里?”此时,总司令官卡蒙?温特里斯匆匆赶了过来。他年纪虽然比邓克小,但看起来却苍老了许多,或许因为操劳过度的原因吧,背有点微坨,头发和胡子全都发白。脸色苍白疲倦,还布满了皱纹,但是,他的一双眼睛却依然炯炯有神,浑身散发着一股让人不由得不敬畏的威严之气。

    他着一套最正统的黑衣骑士皮甲套装,已经显得有点老旧,完全不符合他总司令官的身份。但他的腰间别着的一把宝剑,却是非常名贵。据说是用上等的亚特雷斯黑钢铸造,并由法师用法术加特,这种宝剑,据说世上只有十二把,谁拥有它,谁就无敌,任何妖魔鬼怪都不敢近身。之前的奥利爵士也有这样的一把宝剑,但总司令官卡蒙?温特里斯的这一把似乎显得更加名贵和沉重一些,据说卡蒙?温特里斯的这把宝剑是由侍奉于老北境王的大法师里欧特朗所赠送。大法师在参与抵抗南方奥斯里克家族的侵犯时,被普罗帝师国王所擒获,并被活活烧死在首城广场上。

    总司令官卡蒙?温特里斯的家族纹章是一只飞鹿。温特里斯家族在北境算是一个显赫的望族。可以跟北境王齐肩。但温特里斯家族祖祖辈辈都宣誓效忠于北境王,甘当北境王忠贞不二的守护者,家族是以刚烈和忠诚著称,也是他们的家族的优良传统。

    “没事,我来这里跟老师傅找点吃的,老师傅说晚餐时间点还没到,所以,就闲聊了几句。老师傅,你说对不对?”威曼爵士搂了搂老邓克的肩膀,笑呵呵的说。

    邓克耸了耸肩,表情坚硬,没有应话,他不想撒谎,但也不想让总司令官为难,故而,选择了沉默。

    威曼爵士既而又对总司令官说:“听说,你找我有急事?”

    总司令官卡蒙?温特里斯打发走围观在这里的众骑士和守城兵,并目送老厨师邓克回到伙食堂以后,就脸色凝重的对威曼爵士说:“是的,我们边走边说。”并示意威曼爵士跟着他朝议事厅走去。

    汤姆森小心翼翼的跟在后面,竖着耳朵想听他们说什么。

    总司令官卡蒙说:“沙罗爵士带着奥利爵士他们几个,出城巡察已经将近一个星期了,到现在还没回来,我看,凶多吉少,是不是应该派一队人马出城去找找?”

    “哦,奥利爵士也去了?”奥利爵士是公爵乔斯?蒙德里欧托付威曼爵士照顾的公子爷,又是王亲贵族,要是有什么闪失,确实会惹来麻烦。威曼爵士听了,倒是有点紧张,但转而想:派奥利爵士随队出城的又不是我出的馊主意,关我什么事?谁出的主意谁担责。再说了,让这个细皮嫩肉公子哥吃吃苦头,也有好处,要是真是出事了,恐怕掉脑袋了应该是卡蒙老头儿,而不是我。想到这,威曼爵士反倒显得不紧不慢起来,说:“我想,应该没什么事吧,或者半途在哪里耽搁了,或者外面起了风雪,他们暂时躲避在什么地方,之前也有过这种事,不也都回来了。何况,现在要派谁去,谁又乐意去呢?”

    总司令官卡蒙叹了一口气说:“我觉得还是得派人去才放心,我看,就派副教官庞肯去,他也担任过巡察队长,出城好多次了,对白骨森林比较熟悉。”

    威曼爵士故作惊讶的说:“副教官不是病了吗?”副教官也是威曼爵士带来的人,他清楚他的底细,知道他一定是不肯去的。即使他肯去,威曼爵士也绝不允许。

    “副教官病了?什么时候?我怎么不知道?”

    “你不知道吗?作为总司令官,你对你的部下的情况竟然一无所知?这一点,我看,恐怕有点说不过去。我的卡蒙先生。”

    “那走吧,去看看他。”总司令官拉起威曼爵士的手说道。威曼爵士倒是有点面露难色,因为他只是随口撒了一个谎而已。

    “庞肯副教官吗?他到旧镇去了”汤姆森急忙给威曼爵士圆场说。

    “什么时候去的,去干什么?”

    “一大早就去了,他说他病了,路文斯学士又不在,所以,就赶到旧镇去看医生。”汤姆森接着又说。威曼爵士听了,给了他一个赞许的眼神,这平时倒是少有,汤姆森不禁有点沾沾自喜,为自己的小机灵。

    “该死的,路文斯学士也跟之去巡察了,这不行,必须马上集合所有黑衣骑士兵团的弟兄们来议事厅议事,商量一下,怎么去将他们找回来。”总司令官卡蒙搓着手掌说,显得非常焦急不安。

    正在此时,城堡门口传来一名守城兵的喊声说:“有人回来了。”

    总司令官大声问:“谁?”

    “好像是……路文斯学士……”

    “天杀的,这老家伙看来是专门要和我过不去了,看我怎么收拾这个老家伙”威曼爵士气得全身发抖,回到寝室,提起宝剑,怒气冲冲的就往伙食堂走去。

    “有好戏看了”汤姆森心中暗道。他不知道要支持哪一方,从理智上来讲,他应该支持威曼爵士的,毕竟是威曼爵士是他的主人,况且,都来自南方。但从感情上来说,来北境长城这么多年,事实上,总司令官,邓学士,沙罗爵士,还有其他的骑士,守城兵,铁匠,木匠,水泥工,杂役甚至是老厨师,他们对他都要比威曼爵士来得客气和亲切。他们把他当亲兄弟一样对待,还教了他很多武艺,战术,以及其他技能。他觉得北方人并不像威曼爵士或者其他南方人所说的那样不堪,他觉得威曼爵士有很多方面做得实在有点过分了。他有点期待威曼爵士能在这个地方受点教训,他知道老厨师邓克并不是一个好招惹的人。虽然他的职位卑微,但是,所有北境长城的黑衣骑士们对他都很尊敬,就连总司令官对他也都是客客气气的。据说,老厨师邓克是一个深藏不露的人,有一段不为人知的光辉历史。汤姆森就曾经在消息灵通的西境老情报官的儿子赫彼身上打听到一点点消息。知道老厨师邓克年轻时也是一个骁勇善战,显赫一时的骑士,曾经是老北境王的贴身铁卫,后来因为和北境王后闹了一点绯闻,被老北境王流放到北境长城,并当起了厨工,一干就是三十多年。有一次,汤姆森还偷偷看见过老邓克,很轻易的就将一把黑钢宝剑掰断,可见,老邓克并不是一个等闲之辈,他敢对副司令官如此不客气,并非是不知天高地厚,或者吃了什么豹子胆之类的,而是有备而来。

    想着家中的妻儿老小,他又不禁伤起神来,脸色变得阴沉压抑,总想找个人来发泄情绪。

    过了良久,威曼爵士肚子已经开始饿得咕咕大叫,却还不见侍从回来,加上原来心情就不爽,怒急攻心,正要大步跨出寝室去,却见汤姆森黑头黑脸的跑了回来,两手空空的。一边走,一边嘴里还不停的嘀咕着。

    “怎么回事?我的早餐呢?烤羊肉?燕麦面包?还有热牛奶……”威曼爵士一把抓起汤姆森的衣领怒问道。

    “我到哪里弄去哟,黑峰堡除了厨房有食材,别的地方哪里有食材?除非到旧镇去。”汤姆森很无奈的说。

    “那就用厨房的食材,蠢货。”

    “老邓克不肯,他说私自从厨房取用食材,有违军规,就连总司令官来要,他也不会允许。”

    “长官,你爱喝的香蜜甜酒库存只有一壶了,前几天巡察官沙罗爵士说他有用,就被他拿走了,我也没有办法……”汤姆森委屈的从地上爬了起来,揉着摔痛了的臀部说。汤姆森是个南方人,还是个大男孩,大概十四岁左右,是乡下木匠的儿子,他喜欢舞枪弄棒的,梦想着哪一天能够当一名威风凛凛的骑士。所以,他想尽一切办法的混入首城,当了一名护卫兵,又阴差阳错的,做了威曼爵士的侍从,并一路跟随他来到北境长城,到现在差不多有五个年头了,他早已习惯了北境长城的坏天气和威曼爵士的坏脾气。再过两年,他就可以被册封为骑士,也就可以不用再做威曼爵士的侍从了。他想,已经忍了威曼爵士这么多年,再熬多两年,很快也就过去了。

    “什么?”威曼爵士像被惊醒的狮子般跳了起来,嚷道:“见鬼,那老家伙把我的酒拿走了?这个天杀的,他在哪里?我非废了他一只手臂不可。”说着,怒冲冲的就要去拿他搁在床头的长剑。这是一把用黑钢铸造的长剑,非常厚重,剑宽过掌,剑刃异常锋利。这把宝剑是威曼爵士的最爱,是国王所赐,跟随他南征北战多年,御敌饮血无数。现如今,除了剑柄显得有点老旧,但剑身依然锋芒毕露,寒气逼人,隐隐还带着一股令人作呕的血腥气味。

    “沙罗爵士已经出城巡察好几天了,还没回来。”汤姆森说道。汤姆森也梦想着有威曼爵士那样的一把宝剑,所以,他嘴里说着话,眼睛却一直盯着宝剑不放,恨不得将宝剑拿到手里来把玩一番。

    “长官,现在午餐都已经过去很久了,就别说早餐,就连午餐,老厨师都说没有了,他说,要吃,自己弄去……”

    “什么?那你就给我弄去”

    威曼爵士着好衣装,又慢条斯理的洗漱整理起妆容来。他有一头南方人特有的金黄色头发,虽然已经有点脱顶,不够浓密,但依然被他梳理得整整齐齐,胡子也被他刮得干干净净,看起来,比他实际年龄要年轻很多。遗憾的是,他凸起的啤酒肚,让他高大的身材看起来有点走样。他在铜镜面前,来来回回的走动着,端详着自己突出的肚子,拍着肚皮,既而连连叹息,好像有点不大满意自己的身材。

    威曼爵士其实非常不喜欢这份差事,更不喜欢呆在北境边疆这个人迹罕少,几乎整年都是天寒地冻的鬼地方。他对于国王将他派遣到这种鬼地方来,心中其实颇为不满,故而,在这里做任何事情,积极性都不是很高。饮酒作乐,其实只是他的一种发泄,在南方,他拥有自己的一座城堡,不菲的财产和良田,家中也有妻小,但却不能将她们带到这个地方来,现如今,已经整整有五年时间没有跟家里联系了,他心中自然是归心似箭。

    显然的,上梁不正下梁歪,副司令官都是如此,旗下的黑衣骑士们也就好不了哪里去。北境长城军纪散漫,人心惶惶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总司令官卡蒙?温特里斯非常着急,但也无可奈何。因为威曼?莫斯迪夫爵士爵士是国王派来的人,效忠于奥斯里克家族。而卡蒙?温特里斯却是土生土长的北境人,祖祖辈辈效忠于北境王恩德萨斯家族,自从恩德萨斯家族归顺于奥斯里克家族,卡蒙?温特里斯在北境长城里一直就受制于奥斯里克家族派来的副总司令官威曼?莫斯迪夫爵士。虽名为总司令官,实质并没有多大的权力,大多时候,都得听令于威曼?莫斯迪夫爵士。这让卡蒙?温特里斯内心多少有些憋屈和愤怒,而哪些一直跟随他的老部下,死忠于北境王的黑衣骑士们更是义愤填胸,特别是沙罗爵士,几经在总司令官卡蒙?温特里斯面前说要血刃这个来自南方的外族流氓。好在,年迈的卡蒙?温特里斯还算沉着和理性,知道杀了国王的亲信和南方黑衣骑士兵团的带头人会导致什么样的结果。所以,他隐忍了下来,尽量扮演着老好人角色,平息来自南北双方两个势力的黑衣骑士兵团之间的纠纷。事实上,三十年前,他们或者他们的前辈还是血战沙场的仇敌。

    这一天午后,威曼爵士才刚刚起床,昨晚他独自到旧镇寻欢作乐去了,喝得酩酊大醉,被人抬了回来,一觉就睡到第二天的午后,太阳已经西斜,天气变得特别寒冷,但他一起来,皮甲毛衣还没穿上,就又嚷着要喝酒。侍从汤姆森赶紧找来黑峰堡里老厨师邓克?布瑞肯特酿给北境长城的骑士们喝的粗粮花啤。威曼爵士喝了一口就吐掉,并一脚将汤姆森踹倒在地。他不喜欢喝粗粮花啤,又苦又涩的。在他认为,那是专门给北方土族人和野蛮人喝的烂货,他更不喜欢老厨师邓克?布瑞肯,因为,这个老家伙是个土生土长的北方人,在北境长城,在黑峰堡,就这老家伙不怕他,还对他特别没礼貌。要不是看在他厨艺还行,而且,黑峰堡,非常缺乏厨师,他早就将这老家伙干掉。

    “有什么事?不去,不去,”威曼爵士不耐烦的挥了挥手,说:“老子肚子饿了,先给我弄点吃的来,快去。”

    “好嘞,我马上就去。”汤姆森急忙应道,就匆匆出去了。

    威曼爵士慢条斯理的穿戴起毛衣皮甲来,那是一套用鳄鱼皮精制而成的黑皮甲,内嵌鹅毛绒,非常的温暖舒适。胸前挂有银质环扣,还别有一块闪闪发亮的雕刻有猫头鹰图像的家族纹章。腰带也是由鳄鱼皮而成,周边用一种名贵的软金属包边,并镶嵌有金环银扣。来自东方的名贵暗红蚕丝锦裤,以及来自西方的黑色犀牛皮靴,配搭在一起,衬托着主人尊贵的身份。

    “哦,这老家伙出城去了。”威曼爵士将长剑收进剑鞘,嘴里喃喃诅咒道:“最好,这老家伙在城外给雪妖,食尸鬼吃了,千万不要回来。”

    汤姆森看着威曼爵士将宝剑收了起来,遗憾的吞了吞口水说:“长官,总司令官嘱咐我,等你酒醒了,请您到议事厅一趟,有要事商量。”

    威曼?莫斯迪夫爵士来自南方,五年前由国王亲自派遣到北境长城来担任北境长城的副司令官,他同时还身兼黑衣骑士兵团的正教官,带着黑衣骑士兵团操练武艺。他年近半百,身材相当的高大壮硕,唯一的遗憾是有点啤酒肚,但看起来依然像一只大棕熊一样威猛。据说,他武艺超群,力气惊人,一个人就能把一辆马车举起来。但他的脾气是出了名的坏,对人总是一副凶巴巴的高高在上的模样,听说他在五国战乱时期跟从奥斯里克家族,南征北战,杀过不少的人,是位名副其实的沙场老将。故而,北境长城里的黑衣骑士们大多都不敢招惹他,对他的态度大多是敬而远之,在北境长城内,他的号召力和影响力算不上很大,但也举足轻重,他带着一队来自南方的黑衣骑士兵团,人数不多,但对他却非常死忠。

    有点奇怪的是,威曼?莫斯迪夫爵士虽然担任着黑衣骑士兵团的正教官,但对于操练黑衣骑士兵团武艺一职,显得不够热衷和积极,平时,总是一副游手好闲的模样。他喜欢喝酒,在北境长城,他是出了名的酒鬼,只要有酒喝他就高兴,而且,一喝就非得喝到酩酊大醉不可。但是,他的酒品又非常的差,一喝醉就要骂人,打人,甚至还要杀人。某天下午,有一个倒霉蛋就因为刚好碰到他喝醉酒闹酒疯,差一点脑袋就要被他砍了下来,幸好,当时,总司令官还有其他几名骑士也在现场,几个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发癫的威曼爵士死死的按倒在地,救了倒霉蛋一条命。这名倒霉蛋就是路文斯学士,他好意过去劝酒,结果却让一直瞧不起文人学士的威曼爵士大为光火,两言不合,就要拿剑砍路文斯的脑袋,吓得路文斯一边夺路狂逃一边高喊救命。

    威曼?莫斯迪夫爵士还喜欢到城外的旧镇的窑子里嫖宿小姐。但小姐们都怕他,他动作非常粗暴,野蛮,力气又大,经常将身经百战的小姐弄得筋疲力尽,还浑身是伤。但这还能让小姐们忍受,毕竟小姐也是经过大风大浪的人,见识过的奇葩比人家吃过的米还多。最让她们无法忍受的是,威曼爵士是一个嫖了还赖账并时不时要从她们身上劫钱买酒喝的土匪。所以,只要一听闻威曼爵士要来旧镇了,小姐们就纷纷关门谢客,或者假装生病,或者到其他地方暂时躲避,几乎没有一个愿意接待于他,这让威曼爵士非常恼火,曾经立下誓言,要烧光镇里所有的窑子,杀光镇里所有的小姐。幸好,这里是北境之地,还不是他能够为所欲为的势力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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