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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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不过,矮人们虽然很可爱但那也是性格可爱,至于他们的外表——对不起我是一个坚定而认真的颜狗╮(╯﹏╰)╭

    在这里说一下,我这种行为叫做外貌歧视。

    好孩子千万不要学我。

    【5】

    在沙漠里跋涉的第十天。

    我捡到了一只小毛团。

    【6】

    毛团缩在我手掌心恹恹的,连眼睛都睁不开。

    我仔细辨认了一下,这是一只小鹰,刚学会飞,按照道理来说,这个时候的小鹰还不能完全独立。可是它却很奇怪的出现在沙漠里,并且翅膀受了伤。

    我把它抱起来,给它喂水,给它疗伤,它倒是非常通人性,知道我是在帮它,用头拱了拱我的手。

    真乖。

    我心满意足的撸了撸它身上的细毛。

    我顺着它的毛,一边思考着要给它起一个绝无仅有,并且深深代表我对它的爱的好名字。

    唔~~~~

    就叫小乖乖好了

    【7】

    我的小乖乖果然很通人情。

    我第一次喊它的名字的时候,它首先浑身一僵,然后转过身掉头就给我装死。

    我毫不客气的揉着它一顿圆搓。

    它嘎嘎的叫着,扑棱着小翅膀绝不肯认输,我看着它那气势汹汹的小模样,倒是忍不住扑哧一下笑出声。

    于是我忍不住把它捧起来,轻吻了一下它的额头。

    然后它不动了。

    我好奇的低下头去看它怎么了,发现它缩着脖子死活不肯抬起来。

    害、害羞了?

    【8】

    在花了两个月走出沙漠后,我来到梵拉圣灯的遗址。

    曾经神圣而巍峨的圣灯塔早已残破不堪,我仰头看着高耸入云的遗址,想着如果再等千年,估计连最后的塔身也会消失了。

    时光真是一种可怕的东西。

    我虽然已经永生不死,但满打满算也不过一千岁,在修仙界还年轻得很。我认识的朋友是精灵,对于时光也没有多少概念。

    幸亏我遇见的是精灵,也幸亏他们遇见的是我。

    我不敢想象当终有一天他们撒手离我而去,我该怎么办。

    我忽然想起什么,猛地低头看向我的小乖乖。

    小乖乖则是茫然的看着我,头一歪嘎了一声。

    唔,虽然真的舍不得。

    但是还是放生了更好吧。

    【9】

    我估算错了一件事。

    等我离开沙漠后,小乖乖并不肯离开我。

    我赶也赶了,催也催了,道理也说了,但是小乖乖坚持要跟着我。

    哪怕我不理它,它也坚持跟在我身后,在我每次回头的时候还以为我看不到它拼命藏在树木后面。

    我有点哭笑不得。

    也罢了,它都不怕,我又有什么可惧的呢。

    【10】

    等再过了六年,我终于晃悠晃悠接近了多瑞亚斯。

    然后我被一支精灵大军抓住了。

    因为我在森林里过夜,然后这一支精灵大军悄无声息并且急速行进的路过这里,然后发现了小乖乖。

    所以说小乖乖你真是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家伙!

    我悄悄瞪了小乖乖一眼,小乖乖噶了一声,蹲在一边的枝头上,然后用翅膀捂住了眼睛。

    六年过去,它长得实在太大了,从我的怀里,到我的肩头,到最后只能停留在枝头,看上去还能再长,吓得我以为我喂养的方式不对,后来见它没什么毛病,反而愈发神气矫健,于是准备带它回去给美丽安帮我看看,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美丽安是一位留在中土的女性迈雅,也是多瑞亚斯的精灵王庭葛的妻子。她是凯兰崔尔的好友,我也是通过凯兰崔尔认识的她。

    话说回来,我面前这支队伍既不是米斯林,也不是多瑞亚斯的,看上去挺凶,并且对我很不客气。

    他们为首的精灵是一个红褐色长发的男精,他坐在马上居高临下的看着我,看着我的面容有些惊讶,惊讶后略一思索:“你就是菲瑞玛?”

    菲瑞玛本来是精灵对凡人的称呼之一,现在基本快成了我的名字,谁让精灵族生活的唯一人类就是我呢?

    我也猜出了他的身份,芬国昐的渣兄费阿诺的长子,梅斯罗斯,他也被称为卢刹多,意为“铜发”。

    自从他被芬巩从安戈洛坠姆救回来后,就把芬威家族的统领权和诺多族至高王的王位让给了自己的叔叔芬国昐,并且带着自己的几位弟弟去了辛姆林山。他是一个很有远见并且拥有王者风范的精,一直致力于亲族间的友善和联合。不过虽然他来过米斯林不少次,但是我一直没见过他。至于多瑞亚斯,自从庭葛知道诺多族的亲族相残后,更是愤怒的连凯兰崔尔的哥哥们都驱逐出了多瑞亚斯,所以更无可能见过他。

    他看向一边的小乖乖,眉梢略微一挑,更是惊讶:“巨鹰?”

    小乖乖不理他,对我叫了一声。

    我对它挥挥手,看得出这里的精灵大概知道它的来历,并不会对它怎样,于是让它先走。

    小乖乖知道现在不是任性的时候,对我又叫唤了两声,扑棱着翅膀一跃而起,在天空上盘旋。

    巨大的翅膀带起了狂风,精灵们不得不伸手挡住脸。

    既然确认了我不是敌人,这群精灵才放松对我的敌意,然后梅斯罗斯问我在这里干什么。

    我说我刚远游回来,准备回多瑞亚斯。

    他没有什么表情,倒是他旁边的精灵们脸上露出惊诧,我心里一动,赶紧问:“尊敬的梅斯罗斯殿下,请问多瑞亚斯怎么了?”

    “莫高斯对我们发起了战争,”他说,看着我的眼神里有着隐晦的探究,“半兽人已经堵住了所有去多瑞亚斯的道路。”

    <li style="font-size: 12px; color: #009900;"><hr size="1" />作者有话要说:  估算错误,今天没写到男主,我发誓明天一定把男主拉出来溜溜!

    ********************

    小剧场:

    日后格洛芬德尔看到了矮人王子做的一整套以自己老婆为原型的手办——

    面无表情跟矮人王子单挑,恶狠狠揍了他一顿然后用武力将手办抢回来,然后藏在柜子里时不时偷偷拿出来亲亲摸摸欣赏欣赏——

    女主:你个变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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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词解释时间:

    【梅斯罗斯】:费阿诺长子,他是费诺七子中重情义中的一个,与芬国昐长子芬巩是至交好友。在祖父芬威被杀,茜玛丽尔宝钻被米尔寇盗取后,梅斯罗斯跟随父亲费诺前往中土复仇。在出发前,他随从父亲与六个弟弟发下费诺誓言,由此展开近六百年的精灵宝钻争战史。最终他带着茜玛丽尔宝钻纵身跃入大地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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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葛与多瑞亚斯】:

    1、庭葛是凯兰崔尔外祖父芬威的亲兄弟,在第一纪元前,精灵由库维因恩前往阿门洲时亦通过明霓国斯,庭葛却于艾莫斯谷迷失了,部分人也留下了。他们就是辛达族精灵,埃卢·庭葛成为他们的国王,统治多瑞亚斯。

    庭葛委托矮人将项链诺格莱迷尔,结合贝伦和露西安从莫高斯那里夺回来的精灵宝钻。矮人垂涎于项链,杀死庭葛,并偷去项链逃遁——这就是精灵族与矮人族不和的由来,霍比特人电影里的原因是导演修改了设定。

    2、凯兰崔尔的丈夫凯勒鹏也是庭葛的同族,多瑞亚斯的王子。

    3、庭葛的妻子叫做美丽安,是一位留在中土的女性迈雅,他们的女儿就是精灵宝钻中最美丽最有勇气的女精灵露西安,露西安嫁给了人类英雄贝伦,这是精灵史上与人类的第一次联姻。

    4、露西安和贝伦的孙女叫□□尔温,她生下了一对半精灵双胞胎,梵拉给了这对双胞胎选择,其中一个选择成为精灵,他就是我们在魔戒三部曲里众所周知的瑞文戴尔的领主埃尔隆德(电影中由雨果·维文所扮演),埃尔隆德的妻子是凯兰崔尔和凯勒鹏的独女,也就是说埃尔隆德是凯兰崔尔的女婿。

    埃尔隆德的女儿便是暮星阿尔温,嫁给了人皇阿拉贡(他们的婚姻是精灵与人类的第三次联姻,至于第二次联姻,我会在后文里再给大家讲)。

    双胞胎的另一个选择成为了人类,埃尔罗斯因为选择人类命运成为努曼诺尔开国国王,2000多年后,埃尔罗斯的后裔伊伦迪尔带着儿子伊西铎和阿纳里昂重返中土,阿拉贡就是伊西铎第39代嫡亲玄孙。

    所以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阿拉贡其实可以算是他的妻子阿尔温有血缘关系的后代啦啦啦啦啦_(:3∠)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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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巨鹰】:应该是来自阿门洲维多林,被梵拉(诸神)之首曼威,派遣监察抵达贝尔兰的诺多族精灵。精灵宝钻里的鹰王是梭伦多,到了霍比特人和魔戒三部曲里鹰王是关赫,关赫是梭伦多的后代。梭伦多体形比翼恶龙,展翼可达50多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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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忽然写顺手特别想撒狗血来写一个男二,因为总觉得有个人物的设定被我搞得特别像男二,你们要不要猜猜这个人物是谁呢啦啦啦啦……【转圈圈】

    特别说明我原本构思的大纲是没有男二的,不过我忽然觉得加个男二应该很好玩,猜男二只是娱乐而已,不代表一定会写啊。

    当然了,我才不是因为矮人王子突发奇想要给我做一套以我为原型的人物手办才跑的。

    我要正直的声明一下,矮人们多可爱啊。

    【3】

    我的酿酒手艺征服了矮人族,我教了他们酿酒,而在分别的时候,矮人族则送了我一整套由他们精心打造的白宝石秘银首饰。

    如果说大部分矮人包括矮人国王在内的,都喜欢我酿的酒,而年轻的矮人王子则是看中我的锻造能力。

    至于我为什么能跟他谈得来,早说了我师父无所不能,跟他学了一千年,我技能点几乎全满这点其实也不算什么。

    毕竟本大佬就是这么叼【叼烟】

    不过我拿了分别礼物之后依旧跑得很快。

    曾经我……

    然而现在我就是个弱鸡<( ̄ ﹌  ̄)

    想想都是泪。

    他喜欢跟我沟通锻造的技巧,还有如何更有效的锻去金属内的杂质。他还喜欢做模型,从人物到房屋还有树木什么都喜欢用金属造出来,他的手艺惟妙惟肖,不过要说最喜欢做的还是各式各样的少女模型,少女轻盈舞动的发丝还有蹁跹的裙摆,都一丝不差的展现了出来。

    简直整一个宅男手办狂热饭。

    我的酿酒手艺可不是跟精灵学的,这一点我可是有着属于自己的原则与高冷。

    比吃喝谁敢踩我大天/朝,一瓶二锅头分分钟砸死他_(:3∠)_

    曾经我上天入地,无所不能……

    曾经我脚踩九州,王霸之气……

    由于对大陆不熟,所以我去了一个陌生地方行走了很久后,就会沿途折返回到多瑞亚斯,然后将所见所闻记录下来,绘制成地图。开始的时候我的行程大概都是一两年左右,后来变成了四五年,这一次来到沙漠是我所进行过的最长时间的旅行,我已经出来近十年了。

    我见识了许许多多,诞生还没有多少年的人类,他们好奇,机敏,但也容易动摇。我当时在旅途中的修养救了一个人类小孩,因此顺便跟他们生活过一段时间,为他们奏琴,同时也传授了他们一点医术。

    我还遇到过矮人一族,这一族真是相当有意思,别看个头小长得糙,但是确实天生的能工巧匠,连最被众神偏爱、点亮所有技能的精灵都不一定能够比上他们的手艺。第一次相遇的时候他们以为我还是什么可以吃的东西吵嚷嚷的争执不已。但是,在我拿出我的酿酒手艺后,这群矮人们瞬间就将我奉为了座上宾。

    【2】

    沙漠在中土大陆的最南端。

    【1】

    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七十年,我艰难的在沙漠里行走。

    每到这个时候,我就格外的想念曾经的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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