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为止,我依然认为,那个意外仍旧美好。
可再美好,我也在不停的争吵中变得越发厌倦。我们的占有欲都很强,这样的结果,就是我们的感情破碎灭亡。
我逃离了,放手了,选择了回国。
我从没想过,这次回来,会让我遇见那个能够产生占有一辈子的执念的人。
他叫温珩。
温暖如斯的温。
君子如珩的珩。
他的名字,只要跃然在我的舌尖,我就会觉得,无比开心。
我们的初见,是在宫霖深的那场晚宴。
他的腿上中了枪伤,而我,为他处置伤口。
我一时兴起的捉弄他,骗他说没有麻药。
他咬着牙一声不吭。
我倒也是真的心狠,就这么生生的把刀子剜进他的血肉。
别说,我还真是喜欢他咬着牙隐忍的表情,还有那额间冒出的细汗。
我承认,我贪恋他的颜值,辗转反侧想要将他握在股掌。
可这份贪恋,似乎有些过了头。
我开始借着各种理由去探望他,甚至跟他进了同一所医院工作。
我不止一次的肖想过他白色衣衫下将会是怎样美好的风景.....
我的喜欢表现的很明显,我也从不隐藏自己的真实想法。
也或许是因为这样,才会吓到了我的猎物,让他一次次对我产生戒备的心理。
只可惜,他对我再怎么戒防备,也是毫无用处。
至少,他不知道的事情还有很多很多......
比如,他在医院值班的每一夜,我都会偷偷陪他一起。
比如,他熟睡的时候,我都会在他的额头落下轻轻一吻。
我发了疯的,想要触碰他,占有他。
我也努力开始尝试去有一个固定的伴侣。
威廉杰弗森的出现,是一个意外。
这样卑劣的我,注定得不到阳光一样美好的少年
他出国了,为了永远的远离我,离开这座城市,离开这个国家。
我美好而肮脏的单恋,就这么弃我而去。
就像打开了一个闸门一样,从那之后我的放纵就开始一发不可收拾。
直到我在美国留学遇见了季老大,就像是我万恶生命中遇见的一缕阳光,他的出现,拯救了我。
我的生命里多了刺激和挑战,也多了一帮不会厌恶我的朋友。
初中的某一年,我喜欢上了一个男生。
他是校园里公认的校草。
说实话,我并不觉得他有多帅,我只是觉得,他长得白白净净的,很适合跟我站在一起。恩没错,我或许就是所谓的视觉类动物,呵呵。
我不记得我因此在酒吧买醉了多少个夜晚,我只记得在某个晚上我跟一个陌生的男人躺上了同一张床。
我卑劣的甩给了他一笔钱,然后大摇大摆的离去。
我跳下讲台走到他的面前,我揪住他的衣领狠狠的吻了上去。
没错,这就是我的初吻,卑劣而...恶心。
呵,这真是个有趣的问题。
准确的说,从母亲抛弃我和父亲的那一天起,我对女人的厌恶就无法再用语言来形容。
可他说出来的话,着实惹怒了我。
——你怎么这么恶心?
没错,我恶心。但凡知道我性取向的人都会对我吐出这两个字,恶心。
我到现在还记着那个阳光明媚的上午,我拿着喇叭走上升旗台,当着所有同学的面对他表白。
他表情的窘迫,无所适从都让我喜欢的不得了。
——苏豫自述
我是被父亲一手带大,长大之后就跟着季老大走南闯北。
你问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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