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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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叔。”他内心挣扎了许久,终于叫出口,仿佛耗尽他的全身力气。

    “怎么啦?”

    高晨却不知道该说什么。说什么呢?他和这个男人有太多的羁绊,他从小就认识他,因为他是爸爸最好的朋友,兄弟。小时候叔叔经常来家里玩,他最喜欢缠着叔叔玩“骑马”。他被叔叔举起来,骑在脖子上,叔叔跑起来像马一样又快又稳,呼呼的风迎面撞过来,高晨居高临下,指挥着身下这匹大马向左向右,加速减速。儿时的记忆就在眼前,只是关于这段记忆的人早已不同往日。有的已经离世,有的长大成人,有的不再年轻。其中的关系也变了,曾经的叔叔成了妈妈的丈夫,从严格意义上来讲有一天他还得管他叫爸爸。

    “晨晨,你怎么了?想什么呢?这么专注?”赵叔取出啤酒放在桌上,“你走了这么久也不回来看看我们,我和你妈真是想死你了!尤其是你妈,就天天在我面前念叨你,就差以泪洗面啦!不过还算你小子良心发现啊,我们盼星星盼月亮总算是把你盼回来了。”

    “对不起,赵叔,我,我只是有些事情需要时间好好考虑。”

    “哎呀说什么对不起啊!你有什么好对不起的!我理解你,年轻人嘛,有自己的想法与打算,这很好啊!只是你太久不回家让我们很担心。晨晨你记住啊,男人不能轻易道歉,男人一旦道歉那就意味着责任与承诺,你明白吗?可不是随口说说的!”

    “嗯,我懂。”

    “嗬,你们还忙着说话呢!菜都上齐了,还不赶紧动筷子啊!”

    “这不是我们伟大的革命领袖没有发话嘛,我们人民群众哪敢先吃啊!”

    “你就贫吧你!”她忙着给儿子夹菜,“儿子,快吃,这都是好东西!拢共就三颗蛋,你都吃了!”

    “哟,甲鱼蛋!我可听过一个可逗的笑话就是关于甲鱼的,你们要不要听啊?”

    “你爱讲不讲!我们还非得求着你啊!没那闲功夫!”

    “妈,我也听过那个笑话,很搞笑的,要不你就听赵叔讲讲嘛。”

    “你瞧,还是儿子懂我!那我就讲了哈,你们先别忙着吃东西啊,待会儿噎着呛着可别赖我身上!这个笑话说的是,有个领导平日里最喜欢吃王八,到某单位检查工作,单位设宴,每餐都上甲鱼。领导夸道:‘你们单位王八真多。’主人自谦:‘哪里哪里,这些王八都是外地来的。’席间厨师上席征求意见,领导夸厨师:‘你这个王八烧的好!’厨师回答:‘哪里哪里,是王八都喜欢吃。’领导让服务员小姐分一下菜,服务员一脸为难:‘领导,你们八个人五个王八,怎么分啊?’领导不开心了:‘那汤里不还有王八蛋吗?’服务员:‘王八蛋我也数了,你们八个人七个王八蛋,还是不好分啊!’哈哈哈,逗死我了!”

    女人也忍俊不禁,噗呲一声笑了,饭桌上一片其乐融融。

    在高晨两年半的大学生涯里,用幸福一词着实不够准确,他从内心深处排斥着身边的一切。在两年前的那个九月,他虽然以极快的速度勉强适应了大学生活,但要让他假装乐观地说什么“在哪儿读书都是一样,只要学习刻苦认真条件差劲点又有什么关系?”诸如此类的话,他是万万说不出口的。一个月的军训期间,校报要求每个学生写一篇文章,谈谈自己的大学规划,远景之类的。他迟迟下不了笔,脑中想的是一幕幕足以让学校领导尴尬恼怒的画面。比如用一盆水洗脸刷牙外加洗脚,一天之内走过四季,上课下课得爬过一座山头,一条残破不全的街道被人群挤得面目全非。当然还有一三五断电,二四六停水,星期天关闭图书馆的奇葩规定。他自然没有抱怨,这让他很纳闷,似乎从何时开始他已经不再做这样的事情。他希望自己不是已经对现实漠不关心到了麻木的程度,希望不是。

    新学期总有各种活动,让人应接不暇。其中最恼人的莫过于接二连三的例会。讲台上的教授们换了一波又一波,一个个讲得唾沫横飞红光满面,半颗秃头在屋顶的阴影下依旧熠熠生辉。而高晨在瞌睡了足足一个半小时后,开始思绪飘扬。那时他总是回想起

    在绵中的日子,那些阳光明媚的午后他和朋友们信步走在操场上,说说笑笑,打打闹闹,或是躺在草坪上,用手遮住热烈的太阳,只让些许细碎的光线从指缝间落下。总有人会问怎么感觉日子过得很慢呢?的确,那时的自己总是嫌时光停留太久,不能早点毕业,不能早点结束高强度的学习,每天的出操和链条跑,不能早点和唠唠叨叨的老师说再见,不能当着班主任的面和自己心爱的女孩儿手牵手。而现在,当他真正毕业,进入新的学校,却开始怀念,在绵中的一切。那些树,花草,满地的落叶,那古板单调的建筑,袖珍的操场,拥挤不堪的食堂,那道拦不住外卖的铁墙,那方又脏又臭的小小池塘,池塘里还顽强地生活着几尾金鱼,总是浮上水面争先恐后地抢食面包屑。还有池塘边的那颗“月老树”,它的树干上有一个呈心形的树洞,因此成为全校小情侣们发誓许愿约会的圣地。甚至还有那时他们深恶痛绝的校警,他们亲切地称之为“校狗”,到现在高晨也怀念他们。想想他们总是和自己作对,看见他和女生走在一起就穷凶恶极地走上来骂人,嚷嚷着要把他俩送到教导处,要给他俩处分。真是的,事后想想挺搞笑的,这也算是他给母校留下最后的印象吧,以后开校庆,人们会听见有人在说他的故事,说一个喜欢独来独往的男孩儿总是在校园四处溜达,他捡起秋天火红的梧桐叶做书签,在校外挖了一株栀子花种在阳台上。这些小事儿很平淡,却很温馨。

    而此刻他就站在绵中的操场上,在一片白茫茫银装素裹的世界里,一切显得平和而安静。

    这大概是近年来下的最大的一场雪了。他有幸遇到。彭悦给他打电话,邀他一起回学校看看时,他心有顾虑,毕竟过去太长时间,他不知该怎样去面对那熟悉的一切。而且时间相隔越久,越加心生胆怯。对方却一再坚持,且口气强硬:“高晨,你说你都多久没回过学校了?!母校哪里得罪你啦!你这么躲着它!”

    “没有啦,我也想去,最近不是事儿挺多没空嘛。我改天吧。”

    “你这可就太不够意思啦!宋老特意叮嘱我一定要叫上你,这次就是捆也要把你捆过去!”

    “宋老?”高晨脑海中浮现出一个精干瘦小的人影,剃着平头,穿一身灰色的皮夹克,一双单眼皮小眼睛看起人来炯炯有神。

    “怎么?宋老他,找我有什么事儿?”

    “宋老没事儿就不能找他的学生叙叙旧啊?再怎么你也是他的得意门生啊,每次组织班级聚会你都不来,宋老好几次都抱怨你呢!”

    “得意门生”这个词被彭悦在这个情景下用出来,让他多少有点脸红,“宋老他都说我什么啦?”

    “还能说什么?不就是说你毕业了就不见人影了,也不说回学校看看他,想你的时候连个人影也没有,逢年过节电话短信一个都没有,他都觉得自己这个班主任当得很失败呢!”

    事有凑巧,宋老收到紧急通知要去省里开一个学术会议,时间紧迫,他不敢耽搁。他给学生们打了电话,说要不改天。而高晨他们已经到了校门口,彭悦说:“那您去忙吧,我们进去看看学校。”

    这所学校给高晨留下的整体印象并不会因为一场大雪而有所不同。独特的连体式结构,把学校的所有建筑都连在了一起,据说这是专为震后重建而设计的,理论上可以抵抗十级地震。当然人们无法想象十级地震是什么概念,相信亲身体验过的人,在这个世界上也绝对占少数。学校由特殊党费援建而成,通体呈砖红色,也因此有了别名:七一中学。学校正门挂的牌子上,所写的正是这个名字。校门口高达十米的石碑上,铭刻着杨锐的训言,字体苍劲有力。那座钟楼摇身一变,成了冰雕玉砌的欧式哥特建筑。高晨还记得某个夏日午后,他闲来无事溜进钟楼顶层的小房间里看书,看着看着睡着了,被大钟报时的敲钟声吓了一大跳。

    时值寒假,学生们大都放假回家了。只有进入高三的学生还坚守在校园里刻苦用功,因此学校便显得冷清了许多。放眼望去,田径场上稀稀落落几个人,像高晨他们这样闲庭信步的,更无其他。

    彭悦在雪地里跑来跑去,留下一串串杂乱的脚印。她时而踢起一片雪花,时而在光滑的水泥板上“溜冰”,又或者索性搓一个雪球,狠狠朝高晨砸过来。

    高晨猝不及防被打了个正着,碎裂开来的雪粒掉进脖子里,顺着衣领直往下溜,很快他就体会到刺激的冰爽感。

    他尝试着抖掉脖子里的雪花,他不由得打了个哆嗦。“你别弄我啊,好冷的!”

    彭悦毫不罢休,加快速度,一个个雪球从她手中飞出,在空中划过一条好看的抛物线,直奔目标而来。“我们多久没一起玩过雪啦!你不觉得兴奋!”

    “你怎么还像个小孩儿一样啊!”高晨努力躲着她的轮番轰炸,依然身中数枪,哭笑不得。

    “小时候哪下过这么大的雪啊!倒是有过一次,还让我错过了!”

    “所以你现在要报复社会咯!”

    “我先好好报复你吧!看球!”

    高晨注意到她手上戴着皮手套,被雪水浸得湿淋淋的。在他的记忆里,彭悦永远戴着一双黑手套,有夏天戴的丝质透气的薄手套,也有冬天戴的保暖御寒的皮手套。她从未在别人面前取下手套,这让她在人群中显得很特殊,也给她的生活带来许多麻烦。而她当着高晨的面,却能够安然自若地取下手套。像她所说的:“他们俩之间没有秘密。”

    “你的手最近怎么样?”

    “你是说它么?”彭悦晃晃拿着雪球的左手,“没什么啊,和往常一样。没有恶化,也没有好转。”她说话的语气轻松自在,貌似是在说别人的事,与她毫无干系。

    “没事儿就好,但还是要注意保暖,别冻着了。”

    “哎,你妈这人啊,就是嘴上功夫太厉害,得理不饶人啊!”

    “嗯,我知道。”高晨看着眼前这个男人,他的背影是那么熟悉,他的一言一行,他的笑声,他说话的样子,都和记忆里的一模一样。唯一不同的大概是,他明显老了点。头顶的头发掉得只剩下稀稀疏疏几根,两鬓开始变白,白发越来越多,额头也爬满了皱纹,沟壑纵横的,每次笑起来就更深了。

    “妈,我都多大啦,智商早就定型啦!”

    “谁说的!那古人不是都说活到老学到老吗?那说明智商这玩意儿是终身开发的,你多喝喝这汤,妈妈保证你以后越来越聪明!”

    “妈,照您这么说,我以后要是每天都喝甲鱼汤,岂不是哪天还比爱因斯坦还聪明!”

    “你这人怎么说话呢!啊,那不管怎样我那方子也确实管用啊!人老中医给我推荐的能有错吗!你就说你那次感冒吧,天天往医院赶,看了多少医生,吃了多少药,有效果吗?还不得靠我,给你熬了两副中药才治住你那病,现在还敢说起我来了!”

    “老婆大人,我错了,我投降行吧!”

    “去冰箱里拿两罐啤酒,儿子好不容易回来一趟,陪儿子喝点嘛。”说完她又进了厨房。

    “就是一种游戏。我们先石头剪子布,赢的人先开始说:‘大风吹。’然后就说:‘吹什么?’如果说的是吹哥哥,那我就来抓哥哥,如果是说吹我,那你就来抓我。好不好?”

    “嗯嗯嗯,好啊。只是恐怕你抓不到我哦,哥哥是大人,你跑不过我的。”

    “哼!哥哥小瞧人!咱们走着瞧吧,我肯定能抓住你的!”

    “谁说不是呢!妈给你说啊,就以前妈单位里的一个朋友,她女儿前年生孩子了,生了个大胖小子,长得可带劲了!就是医生说这孩子可能有点智力方面的问题,我就给她说让她多炖甲鱼汤给她外孙喝,现在怎么样?人家去医院一检查医生说没事儿了,智力和常人没什么区别!还不是多亏了我!”

    男人从厨房里出来,端了好几盘菜,“晨晨啊,别听你妈在那里胡说!人家哪里是智力有问题啊?医生只是说这孩子看起来有点营养不良,怕影响了智力发育。你尽在那里胡说,非得把人说成智障儿才甘心啊!再说了,智商这东西,现在怎么说的清楚?那不还得等到孩子大点了到了学习阶段才知道嘛!”

    “晨晨,吃饭啦!”妈妈端着一大锅汤走进客厅。“快帮我把那个垫子拿过来,汤太烫了,要垫个东西才行,不然把饭桌烫坏了。”

    “今天你可要好好尝尝妈妈炖的这个甲鱼汤,驱寒补气活血提神,你吃了还有益于智力发育呢!”

    “哥哥,哥哥,陪我玩。”小女孩儿从后面抱住他的脖子,撒起娇来,甜美的声音听得人心里发酥:“陪我玩大风吹嘛!”

    “什么是大风吹啊?”他温柔地揉捏着小女孩儿的脸,眼里满是心疼与爱怜。

    这时晴晴轻轻打开房门,从门缝里偷偷打量着外面的“不速之客”。高晨朝她招手:“晴晴,来我这边,哥哥有礼物要送给你。”她无辜的大眼睛里略带惊恐,看看眼前这个陌生人,又看看他身边的妈妈,她犹豫着要不要出去。“嘿,哥哥叫你出来你就赶紧出来啊!这是哥哥啊,你不记得啦?你小时候他每天陪你玩给你讲故事推着你出去兜风,你还尿了他一身呢!”晴晴在妈妈的鼓励下终于鼓足勇气走出来,她边走边打量着高晨,像一只害怕受伤的小动物。高晨从书包里拿出一个玩偶,“晴晴你看,这是什么?”“喜羊羊!”小女孩儿接过玩偶,抱在怀里,脸上再没有刚才的表情。“喜欢吗?”“嗯,喜欢。”“那你怎么不叫我啊?你不乖哦,乖孩子是很懂礼貌的哦!”她又抬头看着妈妈,迎来妈妈鼓励的目光,她迟疑了一会儿:“哥哥。”

    就这一声“哥哥”,让高晨彻底爱上眼前这个小家伙了。他怎么以前没觉得她有这么可爱呢?现在每看一眼都比上一眼更喜欢,他觉得自己的妹妹是全世界最漂亮的女孩儿。晴晴也逐渐放下了戒备,开始和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哥哥玩起来,她分给他糖果和饼干吃,给他看自己画的画,他们一起看《喜羊羊与灰太狼》,他们在房间里跑来跑去捉迷藏。

    高晨这时会想到,其实自己还是挺幸福的。

    晴晴今年四岁了,活泼可爱,聪明伶俐。高晨足足快三年没见过她了,最近一次见她,她还呆在摇篮床上,小手紧紧抓着扶栏,颤颤巍巍地站着。她小的时候很吵很闹,总爱哭。他都不记得有多少个夜晚是被妹妹的哭声吵醒的,然后那晚就再也睡不着了。平心而论,他并不喜欢这个妹妹,也许同母异父只是其中一个原因,他感到麻烦,家里有这样一个小孩儿,做什么事情都要优先考虑到她,她哭了要人陪,睡了要人照顾,饿了要人喂饭,尿了要人换尿布。他清楚记得妈妈第一次把她交到自己手上,她到了陌生人怀里哭得声嘶力竭,细小的四肢像毛毛虫一样拼命挣扎着。然后他就感觉一股暖流在大概胸腔的位置流开,两秒钟后他闻到了尿味,那时他恶心得差点要吐。旁边的人还不停叫好:“你小子好有福气啊!这可是发财尿啊,这衣服千万别洗,穿着它今年就是财运亨通!”他狠狠瞪着那人,“你这么喜欢我送给你好咯!”

    昨天下午刚到家里时,晴晴趴在地上玩拼图。突然看到陌生人进屋,吓得她直叫爸爸妈妈,一溜烟跑回房间锁上门。妈妈从卫生间里出来,看着高晨愣了半饷,“妈,我回来了。”她终于当着儿子的面哭起来,不顾手上满是肥皂泡沫,紧紧抱着儿子不肯松手。“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她满含眼泪地注视着他,抚摸着他的脸,弄得他脸上滑滑的,一股好闻的肥皂香味。“让妈妈好好看看,我多久没看到你啦儿子!你看你都瘦了!在学校过得不好吗?”“妈,肥皂水进眼睛啦!”她这才放下手,接过行李箱,“快去洗手间洗洗,那儿有干净毛巾,蓝色那条,今天刚拆开的,还没来得及用呢,你用吧。”说完她朝房间里叫:“晴晴,晴晴,快出来,你哥哥回来了。”晴晴依然躲在房间里不肯出来,也没有发出一点声音。“妈,晴晴是不认得我了。”他从卫生间出来,边擦着脸边说:“你没看到她刚才怕我的样子,好像我是个坏人。”“哎,这也不能怪她,你走的时候她才多大,一岁多点,什么都不记得啊!这三年你又没有回来,她没见过你,肯定会害怕的。”

    高晨窝在沙发里看电视,手中的遥控器按来按去,总是逃不掉连篇累牍大同小异的抗日神剧。他开始怀疑是否这个世界上所有电视台所有频道只剩下这种毫无营养胡编乱造的东西。厨房里传来一阵乒乒乓乓叮叮咚咚的声音,不锈钢质的锅碗瓢盆敲在一起,奏出了一曲和谐的烹饪交响乐。不时有女人不耐烦的抱怨声传来:“哎呀,这青菜你怎么都不洗一下就下锅啦?”“切的这是什么东西!这还是肉片吗?我看叫肉饼还差不多吧!”“你要是不帮忙就别在这挡着我,该干嘛干嘛去,别耽误我,你看油都开啦!”“哎!我叫你走你还真走啊!你胆儿挺肥的啊!快去剥两瓣大蒜给我!快着点儿!等着用呢!”而在这过程中,那个男人没有一句抱怨,最多也就是低声嘀咕了几句。

    高晨显得无聊,本可以去厨房帮忙的,但他抹不下面子,也担心自己到时候不习惯,反而显得尴尬。所以即便在柔软的沙发里躺得腰酸背痛,也不愿起身活动一下。家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套宽阔的三居室,从装潢和布置来看,比两年前奢华了许多,给人的感觉也更加舒适。尤其令他满意的是屋里铺了地暖,暖气透过木地板弥漫在空气里,在室内他即便只穿一件单衣也毫无寒意。果然这就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基础果然能提升人的幸福指数?至于那间乡下的小屋,他很多年都没回去过了,他甚至不确定如果现在就住在那里会是怎样的体会。

    多少年就这样过去了。物是人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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